新邱区公司申请专利的作用是什么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阜新晶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邱区公司申请专利的作用是什么

新邱区公司申请专利的作用是什么

作者:阜新晶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9 08:42:17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体现。商标代表企业形象。商标的保护可以保护你的企业声誉和企业形象!那么,你对阜新商标注册了解多少?

一、首先,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企业。

二、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律要件,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三、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的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意义是指其明显的特征。

四、商标注册申请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五、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不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但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的,不受本条件的限制。

六、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注册或者初步核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七、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地点加盖公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指定地点用钢笔或者签字笔签名确认。

八、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

九、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十、直接有经办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商标式样,每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提交一个商标式样。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彩黑白手稿;未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案。

十二、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中文译文原件和完整译本。

十三、申请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附肖像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当包括申请商标图案的人的肖像。

十四、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和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十五、委托商标代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均在“代理”栏中公布。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馆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2.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不需办理手续)→准备申请表→在商标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表→在编码窗口确认申请→在支付窗口支付商标注册费并领取费用收据。

3.收到收据后,商标注册申请已经完成。商标局将向申请人签发各种文件。申请人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的通知后,应当到商标馆领取《商标注册证》。

4.受理通知书自商标申请提交之日起4-5个月内收到。初审公告期为商标申请后9-12个月。初审通过后,异议期限为3个月。如果没有人反对,登记就成功了。商标局稍后签发《商标注册证》。此时,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商标右上角标记R,表示该商标已注册。

5.公司申请商标时,一般要求至少有四类内容涵盖需要保护的权益。如果条件允许,除了注册与本企业有关的商标外,在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几个相同的商标,以防止其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和使用相同的商标。

6.把单词和模式的注册分开。虽然合并注册可以节省注册成本,但商标复审的要素很多,驳回的风险大大增加,复审的时间也会增加。组合登记后,只能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能单独使用。单独登记的风险很小。注册成功后,可以组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更加灵活。

7.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但应当缴纳延期受理费和续展费。延期后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原注册人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非法制造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人不仅应当受到刑事处罚,被侵权人还有权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得到侵权赔偿。同时,阜新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非法制造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还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侵权人还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商标标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商品上随处可见,醒目而直观的商标标识会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所谓商标标识,是指贴附或者印刷于商品本身或者商品包装之上,包含商品的商标及其他文字、颜色、图形等以区别于其他商品的标识。那么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商标注册公司先给大家看一个案例:某食品厂专门生产高档食品,已经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位置,并深得广大消费者喜爱。前不久,有人向该厂负责人报告,说宋某经营的印刷厂正在印制有某食品厂注册商标的包装盒和包装袋。得知这一消息,该厂负责人向工商局进行了举报。

工商局对宋某的印刷厂进行了检查,果然发现印有某食品厂注册商标的包装盒和包装袋,经鉴定,这些非法印刷的包装盒上的注册商标与某食品厂的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商标一致。因为宋某所涉及的违法数额重大,市检察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诉讼。虽然宋某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这根本不能弥补某食品厂所受到的损失。有些人说,某食品厂可以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宋某判刑后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宋某赔偿某食品厂的损失;另外一些人则认为,一旦宋某被判刑,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某食品厂就不能再要求其赔偿。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本案中,宋某非法制造并销售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宋某非法制造并销售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侵害了某食品厂的合法权益,且其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数量很大,根据《刑法》第215条的规定,其已触犯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因此检察院以该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是合法的,宋某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宋某侵犯某食品厂的商标专用权后,应当承担赔偿。根据《商标法》第57条第(四)项的规定,宋某本无权制造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但是其为了营利而擅自制造了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并且其目的是为了买卖该商标非法营利,其行为侵犯了某食品厂享有的商标专用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18条的规定,某食品厂有权要求宋某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非法制造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人不仅应当受到刑事处罚,被侵权人还有权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得到侵权赔偿。同时,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非法制造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还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侵权人还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客户在申请商标的时候会疑惑为什么很多的商标顾问都会告诉客户要将组合的商标分开申请?这并不是代理公司为赚钱客户服务费用的手段,而是站在专业的角度告诉客户商标分开申请,使用过程更加灵活。因为分开申请的商标可以组合使用,组合申请的商标不能拆开使用,这是阜新商标注册的一条规则正如商标有盲期是一样的不可避免。

商标组合申请有哪些弊端呢?

1.风险增加组合申请风险更大,分开则反之。对于中文商标、字母商标和图形商标组合的商标,商标局会将其拆开来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相同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就会将该枚商标整体驳回。如:要注册倍克beikeer及图形,但存在北科beiker及图形,英文部分近似,整体驳回。

2.使用不便组合申请使用不方便、不灵活,分开则反之。若组合申请,则使用时必须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换位置,绑定死了;而分开申请则非常灵活,可独立用,亦可随意组合用。如:NIKE、图形、耐克,可以分开,可以组合,对于包装,门头,产品上用都非常方便,如果组合申请,在鞋子上使用就非常大一块,也不美观。

3.时间增加组合申请的商标其审查速度比单独申请的商标相对较慢,因为每部分都要分开审查,而单独申请则互不影响。

4.费用问题组合申请费用少,单独申请费用多。组合申请为一个商标是一份的钱,分开申请就要花几份钱。虽然表面成本增加了,但是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无形效益要远远大于分开注册的这笔费用。因此,单独注册的商标在使用时非常灵活:既可以分开使用,又可以组合使用,在大大提高注册成功的几率的同时,又能增强商标在注册成功后的商标防御能力。分别提出注册后,三个部分都独立而显著,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

从现行法律法规看,我国并未明确禁止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多个商标。两个或多个商标同时使用,主要有以下情形:

1.商标具有从属关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可以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的意见》中写到:“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企业可以将一个阜新商标注册并使用在自己生产的全部或部分商品上,以区别其他企业生产的商品,同时可以在每种产品上注册并使用一个专用于该产品上的商标,用来区别自己生产的不同商品。”这类商标通常被称为“主副商标”,如汽车商标“大众”和汽车型号商标“桑塔纳”。

2.商标权利人并列使用位阶相同的商标。经过长期广告宣传,并列使用的商标已被消费者充分认可,可共同或单独起到商标的识别作用,如年轻态和脑白金商标同时使用。此种情况也可佐证商标所具有的广告宣传功能。

3.同时使用的两个商标中,有一个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性质和意义与一般商标不同,它们是用于表明使用者成员资格或证明商品、服务特定品质的,如果符合条件,商标权利人可在使用商品或服务商标的同时,一并使用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4.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较为典型的是商品销售者在所售商品上同时使用自己的服务商标,以表明服务来源。

5.商标的正当使用。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商标的正当使用,符合该条规定的,可正当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商标权利人无权禁止,同时可一并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6.表明合作关系。两公司经技术合作共同开发了某款产品,并同时在该产品上标注两公司分别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两个不同商标。一方面,商标仍可发挥识别功能,因为产品的生产研发是两公司合作进行的,产品本身就来源于合作的两个公司;另一方面,可以凸显商标的质量保障功能,表明该产品结合了两家公司的先进技术,更能吸引消费者。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但是这一使用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笔者认为,对未注册商标使用的规范,主要体现在下列法律法规中:

1.新《商标法》第七条引入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在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违规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

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第五条第(四)项和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并在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违法后果。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第二十条第一款则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该法第七章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4.《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五章规定了相应罚则。

5.《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版权所有:阜新晶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